根据《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龙湾港务分公司企业招标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就建筑垃圾等清运采购项目采用询价方式确定供应商,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报价。
一.询价采购项目及采购内容
建筑垃圾等清运采购项目(详见附件询价文件中采购内容及要求部分),项目预算2.5万元,以上金额为投标报价上限,不报或漏报视为已包含在总价中不予另行支付,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被拒绝。
二.投标人应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三.报价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1.报价单(详见附件询价文件)。
2.营业执照复印件
以上资料需整理后装订成册并加盖单位公章,用密封袋密封;按规定时间密封递交。
四.询价响应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询价响应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0日上午9:30止。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0日下午13:30。
五.报价文件递交地点
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龙湾港务分公司(温州市龙湾区机场大道万吨码头,行政楼三楼325室)。
六.定标准则
1.本次采购在满足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依据符合采购需求和售后服务等且报价最低原则确定询价项目的成交投标人。报价相同时,以采购人认为服务最佳者作为该询价项目的成交投标人。
2. 投标截止时间止及评审期间,有效投标人不足3家的,本次询价按流标处理,重新组织询价。
七.其他注意事项
1.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将报价文件密封(加盖单位公章)直接送达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龙湾港务分公司(温州市龙湾区机场路万吨码头,行政楼325室)。
2.如采用邮寄方式,需采用顺丰快递送达,送达时间为采购人接收时间。
3.本采购项目预算金额详见询价文件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部分,投标人的报价不得高于预算金额,否则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4.报价总价含税金、运费、施工费用等其他一切预计发生的费用。
八.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作为询价公告的附件,公布在“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龙湾港务分公司官网”上,供合格投标人下载。
九.采购人
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龙湾港务分公司
联系人:陈忠
联系电话:13806695550
温州港集团有限公司龙湾港务分公司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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